气象灾害证明

 

气象灾害证明是气象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是灾情收集,灾前、灾后评估等业务。发生气象灾害后,气象技术人员可根据各气象站点监测到的实况数据出具气象实况证明书。

气象灾害证明的开具前提及证明范围:

1.由天气原因造成的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需要证明灾害天气的真实性的。

2.气象灾害证明仅证实灾害性天气的真实性,而不适用于证明天气原因就是灾害的原因。

我中心可出具四川省范围内的气象灾害证明,并具有法律效力。

开具气象证明请联系:

028-8732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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